大量食用烟熏食物可诱发胃癌和肠癌
http://food.qm120.com2010-11-26 09:56:42 来源:全民健康网
烤鸭、烤鸡、熏鱼、火腿、腊肠等熏烤食物,香气诱人,美味可口,一直是人们爱吃的传统食物。婚宴酒席上,家庭餐桌上,食堂菜单中,堪称佳肴。有些地区的居民还吃直接在火上烧烤的食品,如烤羊肉、煨红薯等。医学科研工作者发现:熏烤的食物中含有致癌物质,经常大量食用,可诱发胃癌和肠癌。
1978年日本癌症研究所首先熏烤和烧焦的食物中发现可引起人体组织细胞突变的物质"致突变源"。动物实验证实,这种"致突变源"的毒性比强致癌物3,4-苯并芘的致癌作用还要大100倍。
食品熏烤、焦化后,第二种致癌物是3,4-苯并芘和1、2、5、6苯并蒽之类的多环芳烃,此类物质主要是糖和脂肪燃烧不全时产生的。如熏鱼在制作过程中,其脂肪燃烧不全,加上煤烟的污染,重制的成品中3,4-苯并芘含量高达6.7微克/公斤。
其他熏烤食物,如炒焦的咖啡豆、熏红肠、熏火肠等,也含有不同程度的3,4-苯并芘,就是烤焦的淀粉也会产生3,4-苯并芘。总之,烤温越高,3,4-苯并芘产生得越多。当温度为370-390℃时,每千克淀粉可产生0.07微克的3,4-苯并芘;温度升高到650℃时,可产生17微克3,4-苯并芘。有人曾做过测定:用炭火烤的肉内含2.6-11.2微克/公斤;用松木熏的红肠内高达88.5微克/千克;电烤食品中含0-0.05微克/千克。
此外,咖啡中含0.8微克/公斤,面包的含量为0.23微克/千克,烤小猪的外皮中3,4-苯比芘的含量也不少。同时,1千克烟熏羊肉中所含的3,4-苯并芘的量相当于250支卷烟在燃烧中所产生的3,4-苯并芘的量。
熏烤食物中还会同时存在另一种致癌物质――亚硝胺。这是仲胺和亚盐在人体的胃中相遇后,在酸性条件下形成的。仲胺来源很广,食物中蛋白质熏烤受热分解便产生大量的仲胺。而亚盐则是食物中的"常客"。
熏烤虽然是我国例史悠久的食品加工方法,但是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致癌物。为了使人体健康。在此奉劝熏烤食物的老号食饕要有所节制。
肿瘤病人饮食忌口还要注意些什么?
饮食宜忌是一个很重要却又很复杂的问题,几乎所有病 人及其家属都要提出询问。常言道:“三分吃药七分养”, 忌口问题是疾病调护中重要的一环。对癌症病人来说,尤其要把忌口贯串于整个疾病的治疗和康复的全过程。
要注意饮食与病情病性的关系,也就是针对疾病 的寒、热、虚、实,脏腑表里等病证,结合食物的性、味全 面加以考虑,凡于病不利的饮食皆为所忌。如癌症病人毒深 热盛,口渴烦躁,发烧便于结,这时宜多吃水果汁、西瓜、 米粥及一些清凉健胃、消渴除烦的食品,切忌过食生冷及油 腻之物。有的消化道肿瘤病人术后或某些病人放疗后出现胃 阴不足症候,口干纳少,舌光红无苔,时有恶心,这时应当 禁忌辛热、香燥伤阴的药物和食品。总之,病中的忌口,要 与辨证相结合,病人所用膳食,必须与治疗原则和方案相适 应,否则就非病人所宜。
关于民间所传的“发物”的忌口问题。所谓“发 物”,是指能使疾病加重或诱动疾病发作的某些食物。现在 看来,有些是与过敏性疾患有关,如哮喘、尊麻疹等,有的 与外症疮疡肿毒有关。这些食物多指水产品中的带鱼、鲤鱼、 鳝鱼、蚶子、蛤蜊、螃蟹、虾、海参;畜肉类的羊肉、狗肉、 驴肉、马肉;蔬菜中的韭菜、芹菜、香菜、茴香等。
所以,肿瘤病人的忌口,还应因病而异,因人而异, 因治疗方法而异,不能笼统地机械地规定能吃什么,不能吃 什么。虽然也要尊重古人和一些传统的习惯,但对于那 种过分苛求,甚至故弄玄虚以致病人无所适从的做法是 不恰当的。因为,这也“忌口”,那也“忌口”,甚至鸡蛋 豆腐、蔬菜之类都不敢吃,弄到最后,使病人营养状况日趋 恶化,对治疗康复不利。
所以,对癌症病人我的主张食谱不 宜太窄,忌口不宜太严,视病情的寒热虚实和脾胃消化吸 收功能的强弱,予以必要的食补和食疗。以高蛋白、高能量、 高维生素的饮食为主,以弥补肿瘤的过份消耗,提高机体的 免疫功能和抗病能力。
事实证明,保持脾胃功能正常,后天 营养充足,常能提高人体对手术、化疗和放疗的耐受力,改 善全身状况,加强扶正祛邪作用,从而获得较好的远期疗效。